主要职责:
1. 在医疗副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各临床科室和各医技科室的相关筹建工作;
2. 制定门诊部工作计划,敦促门诊科室与医技科室制定工作计划;
3. 参与讨论门诊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建立与运行规划;
4. 起草门诊部并领导敦促门诊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起草相关工作和管理规章制度、流程、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5. 制定门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制度;
6. 建立健全各种登记本与记录本;
7. 提出门诊科室装修设计和装修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8. 完成公司或医院领导交予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 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二甲或以上医院内、外科资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3. 具有一定门诊部管理经验;
4. 年龄40-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