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通过规范的监查过程,保证临床试验按国家GCP要求和试验方案进行。制定监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临床试验监查工作。
2、负责临床项目的管理和统筹安排,包括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研究计划、费用预算、开展、管理和协调等。
3、承担伦理申报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
4、根据GCP及公司规定执行启动、监察和结束临床试验。对所负责的研究中心进行方案和研究相关的培训,与合作单位进行定期沟通,保障试验进度与质量。
5、解决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助研究者及时完成数据疑问。
6、负责对试验药品、物品、资料等的管理。
7、及时全面地向项目经理汇报研究中心进展情况。
8、协助完成总结报告撰写、审核及修订,参与总结报告定稿全过程,参加总结会。
9、与其他职能部门相互合作,参与临床试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10、上级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医药、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临床监察工作经验;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大专学历。
2、熟悉GCP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临床试验全过程。
3、具有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良好的中英文检索、阅读和翻译能力。
5、较强责任心和自律性,良好的亲和力、执行力和团队精神,能适应必要的加班和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