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统筹安排医院精防工作,做好与辖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和政策落实,做好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考核督导迎检工作。
2、负责重性精神病患者基础管理工作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实施。
3、负责心理咨询门诊及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4、负责协助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完成疑似严重精神心理障碍学生的专家会诊工作。
5、负责统筹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及时参加例会及相关培训。
7、参与健康管理工作及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工作。
8、积极开展和参与科研与教学工作。
9、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10、完成医院和科室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优先;
2.具有本市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精神病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3.持有执业医师证书,具备临床经验者优先,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5.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