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设计院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等,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公司下定的设计院经济指标,完成公司工作任务;
2、参与公司的项目投资分析、策划等前期规划工作;
3、掌握国家相关设计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程、工程强制性条文等工程设计、施工方面的政策文件,督导并确保工 程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4、配合院长负责设计院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管理、组织完善设计管理规章制度。配合工程部门的设计、施工与招投标工作;
5、配合院长负责设计团队管理、设计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6、配合院长负责设计项目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各项考核工作;
7、接受各类投诉并及时协调处理;协调甲方、公司内部和施工方关系;
8、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40~55岁;风景园林、建筑学、环境艺术、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5年以上中大型设计院或知名景观设计公司工作管理经验,曾独立主持过2个以上大型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精通大型综合体项目的设计,具有生态修复、湿地公园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对大型和复杂项目方案把控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领导决策能力、敏锐的洞察力,能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6、思路清晰,表达沟通能力出色;
7、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心理承受能力强,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