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经理层全面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岩土工程行业有关各项法规、决议和决定,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签订职业经理人责任书,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完成总公司、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任职条件:
1.熟悉岩土工程行业国家政策法规及业务特点,熟悉岩土工程项目经营模式、施工生产及项目管理体系;
2.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规模或同层级公司现任领导班子正职或具有同层级公司现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5年及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岩土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拥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优先;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保密意识。具有良好的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5.能力素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